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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今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二審。
對于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草案二審稿保持了一審稿的規(guī)定不變,即每年6萬元(每月5000元)。
備受社會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二次審議,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輝向大會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二審稿中的一個新變化是,贍養(yǎng)老人的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由此前居民個人的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四項支出可以在稅前予以扣除,增至五項。
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方面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yǎng)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建議對于贍養(yǎng)老人支出,也予以稅前扣除。
這次改革,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低檔稅率的級距等方式,減輕了廣大納稅人的稅收負擔,使個人所得稅稅負水平更趨合理,實現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重大轉變,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
關于個稅起征點,二審稿中未對起征點進行修改,維持了一審稿中起征點調至每年6萬元,即每月5000元不變。